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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7高考答案_辽宁2017高考全国二卷真题
tamoadmin 2024-07-25 人已围观
简介1.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2017修正)2.辽宁省2017年高考今年已经是2018年了,参考一下辽宁省2017年的高考分数线吧:本科一批文科532,理科480。本科二批文科428,理科350。专科一批文科180,理科180。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2017修正)1、辽宁省2017年高考志愿设置为: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
1.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2017修正)
2.辽宁省2017年高考
今年已经是2018年了,参考一下辽宁省2017年的高考分数线吧:
本科一批文科532,理科480。
本科二批文科428,理科350。
专科一批文科180,理科180。
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2017修正)
1、辽宁省2017年高考志愿设置为: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普通类本科一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2017年高考
第一条 为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谋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促进及其相关活动。第四条 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促进就业的方针。
倡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科学的创业观,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第五条 省人民有关部门和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应当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指导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第六条 省人民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应当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教育、人力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及其他社会组织,可协助人民及有关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高校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工作经历、婚姻状况、户籍、毕业学校等不同而受歧视。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高校毕业生或提高录用标准,不得歧视残疾高校毕业生。第九条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促进就业和吸纳人才的成功经验,宣传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十条 省人民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应当通过积极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开发和创造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鼓励各行各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有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当重点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优先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应当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第十一条 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通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岗位、与高校合作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支持高校人才培养适应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企业人力需求的变化。第十三条 省人民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应当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要求,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第十四条 市、县人民在制定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时,应当同时制定高校毕业生需求规划,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从事志愿服务、到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到社区就业或创办公益实体、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的,享受国家和本省的有关优惠待遇。
1、辽宁省从2018年秋季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执行新的高考政策。 2017年高考不会有实质性变化。
2、辽宁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将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加文或理综合考试科目,调整为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
高中不分文理科,计入考生总成绩的另外3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按等级赋分,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