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
归侨侨眷高考_归侨侨眷加分
tamoadmin 2024-06-04 人已围观
简介1.援藏子女高考是否加分2.华侨子女参加高考可加分,怎么申请看过来归侨子女高考有加分。高考增加10分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
1.援藏子女高考是否加分
2.华侨子女参加高考可加分,怎么申请看过来
归侨子女高考有加分。
高考增加10分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扩展资料:
归侨的其他权利:
一、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二、归侨、侨眷有权依法申请成立社会团体,进行适合归侨、侨眷需要的合法的社会活动。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三、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可以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学校和医疗保健机构,国家在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扶助。
参考资料:
援藏子女高考是否加分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
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
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
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
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
1.体育特长生。
2.奥林匹克竞赛。
3.科技类竞赛。
4.省级优秀同学。
5.思想品德突出者。
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
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
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
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华侨子女参加高考可加分,怎么申请看过来
法律分析: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1、办理归侨、归侨子女高考加分需要提供归侨、华侨子女父母的归侨侨眷身份证和户口本。
2、考生除提前准备所需证明材料外,请考生到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招办领取并填写登记表,上报给学校,领取三侨考生身份证明表及所需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给区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