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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高考录取率是多少,沅陵县高考录取
tamoadmin 2024-05-29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沅陵一中会不会召开高考表彰大会2.湖南高考加分政策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一批(提前批、一本)已经或就要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从现在到7月25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批(二本)7月20日(有的省市区要到26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7月25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1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三
1.2022年沅陵一中会不会召开高考表彰大会
2.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提前批、一本)已经或就要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从现在到7月25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批(二本)7月20日(有的省市区要到26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7月25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1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批(三本)7月26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1日后)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7月在31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7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职高专(包括)专科要到8月初才能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8月6日就能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有的要到中下旬才能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一般通过邮局的EMS特快专递邮递到你在填报志愿时预留的通讯地址。
2022年沅陵一中会不会召开高考表彰大会
湖南省高考政策2023介绍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6、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7、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8、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3分;
9、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3分。
对考生申请享受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即具有湖南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3年实际就读,申请时的户籍与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方可享受民族优惠加分政策。
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会。2022年高考落幕,截止24日的成绩公布,喜讯传来,沅陵一中高考特殊类本科上线人数首次突破600人大关,本科上线人数已破1000人大关,空军飞行员2名,清华、北大有望各1人。为答谢全县父老对沅陵一中一直以来的厚爱和支持,也为把欢乐与喜悦与大家分享,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批准,8月24日晚18:00点表彰大会准时开始。
在2021年的湖南高考中,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依然跟往年一样,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但是湖南省在2020年7月3日发布的《湖南省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中表示,从2023年高考开始将逐年减少少数民族的加分分值。2023年将从20分降至15分,2025年该项加分分值降至10分。还会逐步减少少数民族中享受加分的地区,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从2025年起将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所以到2025年高考还能够享受湖南高考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余少数民族地区均不能在享受该政策。同时华侨、归侨子女的高考加分分值也会从2023年高考开始减少,2023年将会从10分减少至5分。并且从2023年高考开始,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也将缩小至湖南省省属高校高考投档录取中使用,华侨、归侨子女的高考加分项适用于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