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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高考加分_福建2021高考加分

tamoadmin 2024-08-02 人已围观

简介1.福建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2.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3.福建省福州乐市高考农村户口有加分吗?一,少数民族只有在民族聚居地才能获得10分加分,如果只是居住在散居地(如厦门,鼓浪屿除外),只能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10分加分,按此要求,户籍在鼓浪屿的少数民族考生也能享受此政策。三,少数民族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班或少数

1.福建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

2.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

3.福建省福州乐市高考农村户口有加分吗?

福建农村高考加分_福建2021高考加分

一,少数民族只有在民族聚居地才能获得10分加分,如果只是居住在散居地(如厦门,鼓浪屿除外),只能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10分加分,按此要求,户籍在鼓浪屿的少数民族考生也能享受此政策。三,少数民族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班或少数民族预科班,如果线上生源不足,也可享受最高80分的降分(相当于加分)。

福建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

根据《福建2016年各项高考加分政策》,福建行政村的户口高考不加分。

福建2016年各项高考加分政策

1、军人士兵加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2、获得以下称号考生: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加5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5分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加5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

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加5分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

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

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报考在闽高校时加3分。

6)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报考在闽高校时加5分。

7)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报考在闽高校时加5分。

4、少数民族地区加分: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

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

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10分。

6、烈士子女加10分。

注: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

福建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详情如下:

高考是全民关注的大事,每年关于高考的微小变化,都牵动着学生和家长的心,2022年高考已经结束,虽然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了高考延期的情况,但是从结果来看,一切正常运作,平稳完成。

这一年高考结束了,又要为下一年做准备了,2023年高考又迎来了新变化。

2023高考迎来“大改革”,5类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教育部召开发布会,明确取消了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高考大方向,从2015年、2019年一直在部署,现明确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品德突出事迹五类高考加分项目取消。

这五项政策对应五类考生,也就是说,从2023年高考开始,这5类高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有人对该政策理解不透彻,发出疑问:“难道体育生以后不能降分考大学了,只能和正常学生一样参加高考?那学体育还有啥意义?”

并非如此,只是在正常参加高考的体育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但还是可以作为特招生直接北大学招录,或者考体育专项高校的。

福建省福州乐市高考农村户口有加分吗?

法律分析: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指的是《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了各种加分方案。

法律依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第2、3、4、5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没有,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与户口没有关系。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相关规定如下。

一、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

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

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上述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其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对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

试录取。

二、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4项加分分值为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

三、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

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3分。

四、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下一步,福建省将进一步落实院、教育部文件精神,做好高考加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学校要精准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做好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确保政策调整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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