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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offer后可以反悔吗,收到录取offer能反悔么

tamoadmin 2024-07-01 人已围观

简介1.企业发出offer后反悔2.公司发了offer会反悔吗3.邮件offer确认,确认后可以反悔吗?4.公司发出offer后可以反悔吗5.拿到offer公司反悔有赔偿吗 企业已发录用offer后又反悔了该如何处理?  漫长的学习生涯中,相信大家一定都接触过知识点吧!知识点就是“让别人看完能理解”或者“通过练习我能掌握”的内容。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以下是我整

1.企业发出offer后反悔

2.公司发了offer会反悔吗

3.邮件offer确认,确认后可以反悔吗?

4.公司发出offer后可以反悔吗

5.拿到offer公司反悔有赔偿吗

收到offer后可以反悔吗,收到录取offer能反悔么

企业已发录用offer后又反悔了该如何处理?

 漫长的学习生涯中,相信大家一定都接触过知识点吧!知识点就是“让别人看完能理解”或者“通过练习我能掌握”的内容。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以下是我整理的企业已发录用offer后又反悔了该如何处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已发录用offer后又反悔了该如何处理?

 公司前段时间该企业刚接了一个新项目,急需招聘一名项目经理,人力资源部按照企业的招聘需求顺利确定了一名合格人选并发了offer(录用

 审批单老总已经签字),约好近期来公司报到入职。

 还没等该员工入职,人力资源部突然接到企业领导的吩咐,说公司接的项目临时暂停就不需要招项目经理了,叫其通知这人不必来企业报到

 了。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听后领导指示后超级郁闷,Offer都发了,企业言而无信的游戏,作为HR该怎么办呢?

 解决思路及方案

 用人单位的录用属于要约 求职者回应属于承诺,求职者承诺后对双方都存在约束力,求职者超过回复期限后发出的回应则被视为新的要约,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受理。

 1.首先公司通知人员来上班,对方处于准备状态。

 2.如果想反悔,必须在录用通知到达求职者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发出撤回录用通知,换句话说,必须在求职者响应回复同意录用的意思表示做出之前撤销录用,并告知对方。否则就应该承担对方因求职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已经解除前一劳动关系所造成的工资损失等。

 录用通知书应包括哪些内容,能否替代劳动合同?

 1 求职者已经被录用的意思表示

 2 求职者被录用的部门 岗位 起薪 合同期限

 3 求职的试用期、假期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内容

 4 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的时间 地点 程序

 5 求职者入职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1 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书面回复期限

 2 明确规定录用的前提条件

 注:明确录用的前提条件在法律性质上相当于为录用附加了法律条件,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录用通知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 明确违约责任

 4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5 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情况,独身制作录用通知书

 (前提:录用通知书不同于劳动合同,即使求职者承诺后,达成双方合意,由于其不具备劳动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不能取代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另行签订合同。)

 知识扩展

 1.offer letter 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向劳动者发出的一份录用信息函。里面一般会规定比如报到时间,地点,薪酬,职位信息等。

 2.offer letter的约束力——如果双方都对offer letter给到回应,因为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之前,所以法律上受民法保护。

 3.offer letter里可以规定违约赔偿方案,可以是违约金,也可以是其他方式。案例中的用人单位要担负,预期违约责任。

 4.offer letter虽已签订,在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必须有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合同中的内容为了防止和offer letter内容的冲突,可以体现offer letter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作废,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5.offer letter发出前,可以和相关人员再做最后一次确认,是否真的录用。也可以沟通最晚到岗日期,也许有助于offer letter推迟发出,给发生变化争取到时间

 友情提示:如果起诉,请找法院,劳动仲裁不受理的

 一张Offer帮你辨别好企业与坏企业

 大部分人拿到Offer之后,仅凭一张Offer很难判断这家公司是否靠谱,也无法判断自己是否被套路。

 薪酬水平当然是求职者选择企业的最核心决定因素之一。即便工作强度、岗位级别、办公环境等等因素差强人意,在不菲的薪酬诱惑面前,多半也不再是问题。

 薪酬谈判时,优秀的HR会主动介绍企业的薪酬结构,然后再谈具体的分项标准和发放模式,以避免求职者产生错误的期望和理解。而缺乏诚信企业的HR,在沟通时则会避重就轻,误导甚至欺骗求职者。Offer中一句简单的“5000元/月”,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含金量。

 靠谱企业的OFFER

 延期享受的福利

 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及其员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员工延期收益的补充养老保险福利。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员工各自掏出一部分钱,并交由年金基金负责投资、运营,当员工满足支取条件时,将最终收益一并交还给员工。

 不画饼的股权期权

 有些企业的Offer中会提供股权/期权承诺。符合约定条件后,员工即可兑现相应的股权/期权收益。高速发展期的企业,其股权/期权的收益在员工整体收入占比将会不断提高,甚至会远远超过员工的直接薪资收入。

 股权/期权是一些创业公司吸引优质人才的不二法宝,幸运的人则通过股权/期权成功实现了财务上的逆袭。

 与业绩挂钩的年终奖

 很多企业会以月薪为标准结合绩效情况、当年在岗时间来发放年终奖,因而就有了“XX薪”的说法(XX的范围通常在13至18之间,其中大于12的部分作为年终奖)。

 当然也有企业财大气粗,全员普惠享有“XX薪”,再此基础上结合企业业绩、员工绩效情况来发放额外的年终奖。

 默默发光的福利

 大中型企业,可以很容易利用规模效应用,以较低的平均成本通过增加福利来提升对求职者的吸引力。

 一般对职场新人吸引力强的福利有:免费住宿、低价食堂、各类补贴、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这些福利属于薪资标准外的额外收获,多能助职场新人解决燃眉之急。

 一张Offer帮你辨别好企业与坏企业

 注水的税前工资

 薪资标准,通常指的是税前工资,而税后工资则是:税前工资-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

 薪资标准到了无良HR口中,则可能变为“薪资标准+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参照北京足额缴费比例,5000元/月将变成5600元/月),甚至是“薪资标准+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社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参照北京足额缴费比例,5000元/月秒变为7205元/月)。

 有些企业还会将薪资拆分一部分为餐补、全勤奖、工龄工资、交通补贴等零散项目,在实际发放时克扣,员工的这部分工资很少能够达到当初HR的承诺标准。

 永不足额的绩效工资

 某些企业的绩效薪资在整个薪资包中的占比很高。求职者入职后才能发现绩效考核方案是个大坑,考核要求远远超出努力可以达成的范围,员工的绩效系数总是被用来打折,绩效薪资根本没有足额拿到过。

 这样的绩效薪资,不过只是水中月镜中花,看上去很美却不可能得到,不禁让人感叹:想不到你会是这样的“绩效薪资”。

 错位的社保公积金

 很多企业为减少自身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部分,会在的缴费时“大做文章”。相比于其他“套路”,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恶果隐藏的最深,往往在员工需要享受退休养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购房贷款等情况时才会显现出来。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常见的猫腻有:

 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

 不依据实际收入,而是按照岗位级别来确定缴费基数;

 企业到缴费基数较低或执法宽松的异地去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将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和其他工资、补贴等等,然后按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来缴纳;

 把企业应承担的缴费额,打折后发给员工,让员工自行参保,以提高员工的名义工资。

 求职者要想让自身利益不受损、企业要想提高新员工的稳定性,双方都应尽可能将薪资构成、薪资标准、绩效合同、兑现条件等都落实到书面上,做到有理有据。

 无论“好企业”还是“坏企业”,表面上是由企业薪酬结构差异造成的,更深层次则代表着企业的管理方式、企业文化和人才价值观,愿更多的企业能够多一些“深情”,少一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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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出offer后反悔

收到OFFER先答应入职又反悔了,会提告知企业吗

很礼貌给企业说明不入职的原因,一般企业会理解的,说不定还有很多想进去的,正等著补位呢

答应了的offer,可以反悔吗

这个当然是可以反悔的了,不过你不去的话就直接通知一下单位,不然人家到时候还一直在等你报道呢,这个是最基本的诚信问题了,通知他们,他们好再去选择其他的人。

公司口头答应我入职又反悔,可以索赔吗

公司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司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答应别人入职并收到offer,我又不想去了,应该怎么拒绝? 告诉对方,对对方的职位和薪酬非常满意;

也希望能够到对方去任职;

但是自己公司不能离开,手续交接没有完成;

自己离开现在这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能够等待,请对方等待;

希望对方在自己未到岗之前可以另请高明。

刚答应了男友的告白又反悔了

试着相处一段时间,你能答应他,说明你对他有好感,或者是感情,不试着努力一下,不会后悔吗?要记得,该玩的时候要,该说的话,要早说,看你发的,就知道你是一个有计划未来的人,在一段时间里,看能不能,和他达成除了玩乐意外的生活共识!如果达不到,不要为了面子勉强在一起,一辈子,很重要

收到offer已办离职,新公司反悔了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Offer的全称是Offer Letter,汉语解释为录用信、录取通知。

首先搞清楚一份标准的Offer Letter是民法上的“要约”。

听起来比较晦涩,大家只需要知道它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Offer Letter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Offer Letter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Offer Letter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马奇同意了要约并符合要约中的约束条件,而且因为公司已在入职通知书中就工作岗位、薪资、入职时间作出了明确的表示,马克也根据相关要求做了入职准备。A公司取消对马奇的录用,使得马奇还需另外再找工作,在客观上的确给其造成了一定损失。所以A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女朋友答应结婚又反悔了

你现在说爱 不是晚了么 但是也不是没有机会 她对你多多少少还有感情 但是比较失望 所以你要做的是要她对你重新又信心 那么你就要改变自己 你的毛病 首先就是以自我为中心 要知道爱情是相互的 女人都希望自己的老公对自己是特别的 而且应该让他们有一种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 女人都是用哄得 你老是她让你干什么想从你这里找到她很重要的讯息 可是你都没有给她 让她对你很失望所以你要改变这种想法 两个人的付出 感情才能维系 你不能总是顾着你的感受 我想你要发挥男人脸皮厚的精神先要让她知道你很爱她 愿意为他改变 不会不重视他了 然后一定要好好爱她 要不然谁也帮不了你了 再以再二不再三知道么 加油哦 女然要磨 特别是他还生气 你要磨她 让她看到你的改变看到你的真心才有转圜的余地 加油加油

现在答应了offer,415之前有了新的能反悔吗

可以啊。

只要你还没交任何的押金,或学费,你都可以再次与学校沟通,告知你不再接受他们出的offer。

当然,就算你交了押金或学费,你也一样可以不去的,没有任何问题。

答应老板能反悔吗

最好要言而有信。做人嘛这是最基本的,不过这也看情况。

公司发了offer会反悔吗

公司前段时间该企业刚接了一个新项目,急需招聘一名项目经理,人力资源部按照企业的招聘需求顺利确定了一名合格人选并发了offer(录用

审批单老总已经签字),约好近期来公司报到入职。

还没等该员工入职,人力资源部突然接到企业领导的吩咐,说公司接的项目临时暂停就不需要招项目经理了,叫其通知这人不必来企业报到

了。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听后领导指示后超级郁闷,Offer都发了,企业言而无信的游戏,作为HR该怎么办呢?

解决思路及方案

用人单位的录用属于要约 求职者回应属于承诺,求职者承诺后对双方都存在约束力,求职者超过回复期限后发出的回应则被视为新的要约,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受理。

1.首先公司通知人员来上班,对方处于准备状态。

2.如果想反悔,必须在录用通知到达求职者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发出撤回录用通知,换句话说,必须在求职者响应回复同意录用的意思表示做出之前撤销录用,并告知对方。否则就应该承担对方因求职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已经解除前一劳动关系所造成的工资损失等。

录用通知书应包括哪些内容,能否替代劳动合同?

1 求职者已经被录用的意思表示

2 求职者被录用的部门 岗位 起薪 合同期限

3 求职的试用期、假期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内容

4 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的时间 地点 程序

5 求职者入职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1 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书面回复期限

2 明确规定录用的前提条件

注:明确录用的前提条件在法律性质上相当于为录用附加了法律条件,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录用通知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 明确违约责任

4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5 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情况,独身制作录用通知书

(前提:录用通知书不同于劳动合同,即使求职者承诺后,达成双方合意,由于其不具备劳动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不能取代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另行签订合同。)

邮件offer确认,确认后可以反悔吗?

法律分析:企业慎发offer,一旦发出,经应聘者同意后,即视为双方达成一致,企业再反悔,将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公司发出offer后可以反悔吗

可以的,因为你们根本就没有正式签订合同。职场不同学校,没有答应了就一定要做到的说法。诚信是好的,但利益是真的。一切承诺在没有落实到合同上之前,都没什么luan用。Offer在本质上是一种要约(嫌长可以不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要约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而要约是存在要约失效的条件的:《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的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作为Offer的接收方,当你提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时候,要约就失效了。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对方会找过来,找过来你就说你要变更Offer条件就好了——虽然公司事实上也不会找过来……如果你还是觉得心里别扭,那么你可以这么想:Offer上一般不会写明反悔要赔偿,对吧,没有说怎么赔偿,那就是不用赔偿。即使说了,你完全可以理解为“我发错了,本来是回复B公司Offer的但是回错人了”之类之类的。_(:з」∠)_所以事再次强调,在你签订合同之前,这家公司对你不具备任何约束力。当然咯,如果你临时变卦,这家公司的HR可能会把你记在小本本上,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不是吗

出自网友 看得见的手

拿到offer公司反悔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反悔,一旦发出并符合不可撤销要约的条件时,要约生效并受其约束。如果构成缔约过失,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地,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offer是用人单位向决定录用的员工单方发出的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工之日起确定,但offer的收到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用赔偿。

但是如果入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反悔但是没有走法定离职程序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发了offer后反悔需要赔偿。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企业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赔偿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需要赔偿劳动者从上家单位离职后应得的工资损失、可得经济补偿金的损失;

(2)需要赔偿劳动者在此磋商过程中而支出的损失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体检费等;

(3)赔偿劳动者由于答应了企业offer,错失其他就业机会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标签: # 企业 # 要约 # 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