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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考贵州招生目录,贵州高考招生目录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1.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贵州民族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目前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贵州民族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所示: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
1.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民族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目前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贵州民族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所示: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3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报考专业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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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贵州省农业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拥有以生态农业技术为代表省级骨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2022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549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贵州省唯一一所农业类高职院校。主要培养农业类、机电类、经济类、食品药品类、信息类、建筑类等技术、管理、服务型高级技能人才。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顺应贵州区域经济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努力夯实基础、提高质量。近年来,学院成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单位,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联合认定为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院已成为全省农业类专业设置最完整、办学规模最大、特色最鲜明的高职院校,是“贵州省农业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纪检的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开展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七条 报名条件按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普通高考的投档考生,原则上在投档范围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不予互调,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学院民族表演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统考中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考试,男生需达到1.70米以上、女生需达到1.55米以上。专业成绩须达到我省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然相同,则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录取方式: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五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8000 元 / 生·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 生·年;
三、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左右;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第八章 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农业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章 本章程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水塘路2号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1313285833608
传 真:0851-88195497
学院网址:www.gznyzyxy.cn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贵阳市清镇市双桥路105号
学院简介: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秉承“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落实“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动手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一流的教育服务。学院下设十个二级分院,开设42个专业(方向)。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战略。用更加开放的视野整合社会资源,以持续的改革创新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立足贵州、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打造成学生和家长信赖、用人单位信任、政府和同行认可的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招生机构
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院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审计处,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见贵州省2020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投档分数线,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条 贵州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后,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特殊专业要求
1、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5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高速铁路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2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2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800元/年;
第十二条 助学金情况
学院设立“自强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
1、学院“自强奖学金”:一等奖11600元/年、二等奖5160元/年、三等奖2160元/年;
2、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项目:我省户籍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
4、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按国家相关政策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以帮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使贫困学生完成学业(8000元/年,三年免息)。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
联系人:何德印
电话:0851-88518111
传真:0851-88518333
网址:学院详细地址:贵州省清镇市双桥路105号
邮编:5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