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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高考录取查询方式,2017年天津高考成绩查询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2017年天津高考录取查询方式,2017年天津高考成绩查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法、理、工、教育、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市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十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30个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信息;学校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的原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 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每生每学年34000元,国外学费按照赴对方学校当年公布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由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组成)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成绩,以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九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取得毕业学分;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标准取得学位学分。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标准取得毕业和学位学分(日语专业学生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N3级标准取得日语课程的毕业学分,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N2级标准取得日语课程的学位学分)。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及非外语类专业划分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七条 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为4C且技术科目合格者,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不同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不含附加分。

 第十八条 对于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对于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于天津普通类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本科一批报考我校且投档成绩排名在前5%的,可满足其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如投档成绩均为520分),依次比较下列条件:(1)比较学业水平考试中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2)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3)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仍相同,则比较高考成绩中英语和数学总成绩,对分数较低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入学后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严禁吸烟饮酒。

 第二十二条 对于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方向、但入学时暂未划分方向的考生,在学期间结合其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可申请主辅修互换。

 第二十四条 实验班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和建设优良学风的基地。学校选拔优秀新生组建实验班。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高职升本科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学生符合对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可再授予对方学校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已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fe.edu.cn

 E-mail:zhaosheng@tjufe.edu.cn

 电话:022-28171399

 邮编: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结合往年时间,汇总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如下:

四川省:6月22日晚

今年四川省的高考成绩放榜和分数段公布时间仍然是6月22日晚,各批次录取时间预计在7月4日至8月中旬。 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北京市:6月23日中午

北京高考成绩将于6月23日中午发布,学生可上网或电话查询,同时还将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及今年高考的“一分一段”统计情况,方便考生根据成绩及分数段填报志愿。考生可登录北京考试信息网查询。

安徽省:6月23日上午9点钟之后

按照往年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一般是在6月23日上午9点钟之后可以查询。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教育网、安徽教育资源网查询高考成绩。

吉林省:6月23日左右

吉林省高考成绩公布的时间基本上与去年一样,在23日左右,同时公布录取分数线和一分段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预计在本月24日开始。考生可在吉林教育信息网查询。

云南省:6月24日

云南省《考生成绩报告单》计划于6月24日起陆续发放,“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将为考生提供免费查询成绩通道。

河北省:6月23日左右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6月23日左右,考生可到所在中学或招办查询统考成绩。为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提高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发布速度,届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提供查询服务。

河南省:6月25日零时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山东省:6月25日前公布

今年山东省的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消息。

广东省:6月26日

广东省高考成绩将于6月26日公布,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透露,今年高考录取率预期将会比去年有所上升。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广西省:预计6月23日

广西省教育考试院接受采访时表示,全省各地组考工作管理规范严密,考场秩序良好,考试平稳顺利。预计成绩查询时间为6月23日。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湖南省:6月26日

湖南高考评卷工作于12日开始,6月26日公布高考成绩。可在湖南招生信息考试港查询,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湖北省:6月23日

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二是通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发至中学(报名点),由中学(报名点)通知考生。

福建省:6月24日前后

预计6月24日前后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内蒙古:6月23日公布

据了解,今年高考网上阅卷的时间为6月10日至22日,成绩将于6月23日公布。

查分的方式为: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免费查询高考成绩;

辽宁省:预计6月24日

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为使考生更快捷地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辽宁省招考办开通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考生可通过微信免费查询高考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同时,考生也可通过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或通过手机短信和拨打电话查询高考成绩。

重庆:6月24日

6月24日起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凭报名号和准考证上的密码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天津市:6月24日

预计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查询。

陕西省:6月25日

从6月9日起,我省高考评卷工作全面展开,预计6月25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甘肃省:6月22日左右

按照时间安排,6月10日将开始高考试卷的试评,6月18日左右评阅完全部试卷,6月22日左右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青海:6月30日前

6月9日全省考试结束以后,即进入阅卷登分工作程序,6月30日前发布成绩和招生计划,考生可登录青海招考信息网查询。

新疆:预计6月24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查询。

山西省:预计6月24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黑龙江: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上海市:预计6月23日晚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查询。

浙江省: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江苏省: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查询。

江西省: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海南省: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查询。

贵州省:预计6月24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贵州招生考试院查询。

宁夏:预计6月23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查询。

西藏:预计6月26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设置所有批次志愿统一在6月26日至7月1日填报。考生可登录西藏教育网查询。

了解了出分时间,这段时间大家也不能闲着,我们还要抓紧时间为志愿填报做准备哦!

文章标签: # 考生 # 招生 # 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