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

高考借考条件_高考借考申请表

tamoadmin 2024-05-17 人已围观

简介亲 1.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我省职工及其子女,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的并要求外地借考的考生借考考生在借考省份使用的试卷必须与我省使用的试卷一致),由所在单位报省招办批准后,再与工作地的省级招生办联系办理借考手续。2.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省要求借考的考生,按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如考生户口所在省同意借考,由我省借考地的市(州)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并安排考试,

高考借考条件_高考借考申请表

亲 1.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我省职工及其子女,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的并要求外地借考的考生借考考生在借考省份使用的试卷必须与我省使用的试卷一致),由所在单位报省招办批准后,再与工作地的省级招生办联系办理借考手续。2.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省要求借考的考生,按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如考生户口所在省同意借考,由我省借考地的市(州)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并安排考试,按规定要求邮寄答卷。招办工作人员建议,周先生尽快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招办联系,办理借考手续,以免耽误考生报名。

关注你所在省的 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生报考科类及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文件精神,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招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必修科目测试(含技术科目)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今年,我省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全省网上高考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对于不符合2012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2.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已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5.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关于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考。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处提供。凡不在省教育厅基教处提供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处汇总提供。

3.凡2011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五、网上报名

(一)组织管理

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在网上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组织应届考生在中学集中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在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然后上网报名;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及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网上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同时,报名点通过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的核对,进行确认报名点的操作。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1-1)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学习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下载。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并确认无误。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高考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省规定的统招批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最低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或选择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签字确认信息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24时。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7.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考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文章标签: # 考生 # 报名 #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