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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1异地高考_2016广东异地高考

tamoadmin 2024-06-19 人已围观

简介1.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高考吗2.广东异地高考最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3.广东省,外地户口是江西省人在河源高考可以吗?4.高一8月30号办的居住证在深圳高考有影响吗1、广东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 2016年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和

1.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高考吗

2.广东异地高考最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3.广东省,外地户口是江西省人在河源高考可以吗?

4.高一8月30号办的居住证在深圳高考有影响吗

广东2021异地高考_2016广东异地高考

1、广东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 2016年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和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将于2016年1月上旬进行,音乐术科统考面试将于2016年1月中下旬进行。

 2、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是广东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广东省在社会保险、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3年完整学籍四个方面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省考试院方面表示,放开异地高考不会影响广东户籍考生的录取比例。

明年广东普通高考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

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高考吗

现在一些地方可以异地高考,如广东省。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2015年11月18日,根据广东异地高考(精品课)“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粤参加高考。2015年11月17日,具体方案正式出炉。也就是说,2016年是广东省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在粤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消息,异地高考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其中居住证不再要求连续三年,合法租房者也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异地高考放开后,2016年报考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2015年,不会影响广东省户籍考生录取率。

广东异地高考最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去年年底,广东省考试院正式发文从四个方面适度放宽了异地高考考生报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的外来工,其子女具有3年完整学籍可在广东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法律依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七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广东省,外地户口是江西省人在河源高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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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也明确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办法》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异地高考仍按“三步走”

2012年12月29日,广东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确定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相关工作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13年起

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第二步:2014年起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 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第三步:2016年起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 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广东异地高考最新规定

最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在最新《办法》“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中,仍然规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晰。

异地高考怎样报名

1.《办法》要求,需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前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准入条件,进行审核、认定。

3.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名单反馈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由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

4.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注: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累计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其随迁子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

异地考生如何借考

《办法》规定,对不符合异地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2014年起可在广东省借考。

不过,借考考生应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方可在广东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高考借考手续。

此外,在广东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具体录取要求和标准由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确定。

新方案三个细则

第一个细则:买房租房都算“合法稳定住所”

2012年公布“三步走”方案时,不少市民疑惑,如何认定进城务工人员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租房算不算有合法稳定住所呢?是否要买了房才能参加异地高考?

《办法》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在广东省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在广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

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是:在广东省拥有自有住房的(具有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之一);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具有有效期内且已在县级以上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或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二个细则:材料将不准报考

《办法》强调,如果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一经查实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个细则:户口簿身份证要同名

另外,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须与身份证同名)报名,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随迁子女因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随迁子女本人自负。

高一8月30号办的居住证在深圳高考有影响吗

户口是江西省在河源高考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需要符合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

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

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

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这一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随着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

断增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因地制宜推进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规定要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

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

实施。已经放开或部分放开中考的地区,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不能发生中断现象。

三、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订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

(一)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

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

限等限制,自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二)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

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

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三)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

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

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四)其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全面掌握随迁子女的数量、分布、居住、社保信息

和流动趋势,并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变动和随迁子女的就学等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

考试政策的宣传,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本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量较大的地级以上市,要依据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人数规模,采取有力措施,创造

有利条件,合理调配教育资源,争取国家相应增加招生计划,既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又保障本地户籍考生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对不符合在我省参

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要加强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

试工作平稳实施。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财政投

入,切实提高规范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

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省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各级招生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门要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并负责随迁

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信息,并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

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并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

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要制订相配套的用地政策,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在当地接受教育所需要的建校用地指标等问题。

高一8月30号办的居住证在深圳高考有影响。

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去年年底,广东省考试院正式发文从四个方面适度放宽了异地高考考生报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的外来工,其子女具有3年完整学籍可在广东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2016年是广东省异地高考全面放开的第一年,在深参加异地高考需要满足“2个合法、3个3年”的条件。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深圳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在深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

“异地高考全面放开有前提,如果孩子需要在深进行异地高考,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今年不符合在深高考的异地考生,要及时准备回原籍考试事宜。因今年高考广东采用全国卷,因此对考生影响不大。”

“3个3年”中,居住证要求连续3年,但该政策已经适当放宽,即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深拥有3年的社保要求“双保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要求累积3年。如果中间出现中断,累积能够达到3年,亦予以认可。

由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去年出台,以及深圳移民城市的特征,近日广东省召开相关会议对于深圳社保和居住证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明确,在社保“双保险”中,如其中一个不合要求,可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补缴,补缴后能够达到异地高考相应条件的,也能通过审核。

2016年起,至少需要符合3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通过审核的异地考生中,广州市有超过1000人。从2013年开始,三是学生有本地高中3年完整学籍,其中在高考报名中提出就地参加高考申请的有9985人。

2016年,二是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广东连续3年参加社保,广东全省高三在读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共有12958人,占申请人数的95.8%,经过提交证明材料、审查核实等程序,最终9570人获准在广东高考,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要在广东参加高考,广东就为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实行“三步走”的方案。

文章标签: # 子女 # 随迁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