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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照顾条件申请_2021年高考照顾条件

tamoadmin 2024-07-07 人已围观

简介1.符合高考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提交资格信息?2.残疾人高考,2019年参加高考什么时候申请高考特殊照顾(比如加长时间答卷....)怎么申请?高考前3.2022年山东高考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须知公布4.高考照顾加分申报说明怎么填5.河北高考独生子女照顾政策20236.如何办理高考加分高考照顾分加分政策如下: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2

1.符合高考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提交资格信息?

2.残疾人高考,2019年参加高考什么时候申请高考特殊照顾(比如加长时间答卷....)怎么申请?高考前

3.2022年山东高考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须知公布

4.高考照顾加分申报说明怎么填

5.河北高考独生子女照顾政策2023

6.如何办理高考加分

高考照顾条件申请_2021年高考照顾条件

高考照顾分加分政策如下: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20分投档: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3、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

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一、年龄加分

1、增加50分。25周岁及以上,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申请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的残疾人,须携带《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2、增加30分。25周岁以下,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时需要提供《残疾人证》。

3、增加20分。25周岁及以上人员可在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值得注意的是考生的年龄在报名前必须满25周岁。考生无需到报名点办理审核,报名系统会根据身份证自动判定考生是否享受本项照顾政策。

二、荣誉加分

1、增加30分。设区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考生在现场审核时需要携带获奖证书。

2、增加20分。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表彰证书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审核。

三、民族加分

1、增加20分投档。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增加10分投档。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申请照顾加分政策时,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认定。

四、其它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级“侨务办公室”审核盖章;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

2、现役的武装警察,人民警察。申请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的现役的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须提供工作证件。

符合高考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提交资格信息?

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

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申请免试入学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地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及年满25周岁人员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资格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身份信息甄别确认,考生无需申请也无需现场审核。

未能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免试申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残疾人高考,2019年参加高考什么时候申请高考特殊照顾(比如加长时间答卷....)怎么申请?高考前

高考报名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包括;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残疾人民警察;

5A级青年志愿者。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2022年山东高考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须知公布

参加残疾人高考务必于3月20日前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3月20日前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过期不再受理)。申请考生应填写《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组织考生所在学校有关人员(社会考生为实际居住地社区有关人员)、当地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申请表》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务必于4月12日上午12时前交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逾期不予受理。上交材料包括:申请表(按照考生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申请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其他合理便利的书面申请、评估报告。

高考照顾加分申报说明怎么填

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

 以下特殊考生须在网上信息填报时上传申报和证明材料并进行特殊资格审核,符合多项资格的可依次申报。

 (一)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8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1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22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表1),并上传提交《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合理便利只在网上填报信息阶段申请,考生如需申请多项合理便利应完整勾选申请项目。考生申请的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于考试中提供,未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不予提供。申请春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春考知识考试中提供相应便利;申请夏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包含外语听力考试和等级考试在内的夏季高考考试中提供。

 该工作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附件5)办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二)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如下类别分别进行登记申报,2022年实际执行的具体照顾政策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1.烈士子女考生。

 (1)申报。烈士子女可申请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6),经就读学校和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烈士证明或证书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7),经就读学校和县统 战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华侨或归侨或台湾省籍身份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确保证明材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市统 战部门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符合照顾条件的此类考生,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申报。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8),经县级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退役证、自主就业证明或立功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1)申报。考生应在网上填报信息时上传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以上4类特殊考生材料,如有上传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等问题,县级招办应主动联系考生核实或补充材料。审核完成后县级招办应上报一份,保留一份(至少保存一年),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提供的申报材料放入考生档案。上报工作安排如下:2022年3月31日前,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0)、《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和电子版,《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区分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四级公示。中学和县级招办分别公示本校、本地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市招生考试机构对名单进行复审后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名单进行再次审查后,在其公示至2022年底。中学、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5.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

 6.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7.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其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司法部门负责。

 8.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军人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此类考生的特殊考生申请、审核与上报工作办法另文通知。

 (三)省外高中应届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审核

 具有我省户籍且学籍在省外普通高中的应届生报考夏季高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学籍所在省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学籍证明,并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相关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或在我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的成绩证明。县级招办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和汇总,并于2022年3月1日前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省外高中应届生学考合格成绩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等级考试选考科目依据。

 (四)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附件13),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须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办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22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材料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办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其公示至2022年底。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河北高考独生子女照顾政策2023

填写方法如下:

尊敬的高考照顾加分评审委员会:我,[姓名],特此申请高考照顾加分,以下是相关情况说明:身体残疾状况(如果适用):[简要描述身体残疾状况,如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如果适用):[简要描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如低收入、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情况(如果适用):[简要描述特殊困难情况,如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真诚希望能够获得高考照顾加分,便于更好地展示实际能力和潜力。保证提供的信息属实,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谢谢审阅和支持。[姓名]、[日期]。

如何办理高考加分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政策适用范围: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优惠加分政策属于省级优惠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河北省户籍的高考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只有河北省省内高校予以认可。

根据规定,自2018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截至10月20日),到学校或乡级卫健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健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及公示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考生可咨询当地卫健部门。

通过资格审查及公示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农村独生子女高考优惠加分政策属于省级优惠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河北省户籍的高考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只有河北省省内高校予以认可。

一、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申报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父亲、母亲双方或者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

(二)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三)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二、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申报向计生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一家三口的户口页和户口本首页、提交复印件二份。

(三)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五)《农村居民身份证明》村委会开具的农村户口10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格式(乡村两级盖章签字),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七)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 1/10,头部占7/10,肩部占 1/5,确保清晰、规范。

(八)离婚、再婚、丧偶等情况需开具婚育证明信[子女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的不加分](乡村两级盖章签字)。

(九)其它特殊情况看省文件(家庭发展股负责解释)。

三、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申报办法

高考报名时,将通过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高考报名点。各报名点采集信息并汇总后,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不按规定参加审核并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的,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申请条件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其独生女高考加分适用本办法。

申请材料

农村独生女考生申请政策性照顾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四份);

(二)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考生免冠照片4张(同准考证照片一致);

(五)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独生女证明信原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请时间

考生应注意的程序有:考生应持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证明和其父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资料,经村(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签字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登记表》;考生或家长持填写好的《登记表》(照片处加盖考生所在学校钢印)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到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初审;乡(镇、街道)计生办指定专人审查考生申报材料,做到随申报随审查。

另外,值得注意的程序有:乡(镇、街道)计生办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连同考生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审查、公示;公安部门将对其户籍信息进行核对。当年4月10日前上报;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并公示后,留存一份,其余三份退回县(市、区),分别由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计生办留存及考生所在学校装入考生档案备查。并将相关信息于当年4月25日前送本级招生办公室,并报省人口计生委备案。

市(州)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照顾名单》中的考生报名信息。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于当年5月20日-6月20日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招录时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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