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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顶替不了了之,山东 高考 顶替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2.不简单!农家女16年前被顶替上学这件事,有哪些细思恐极的地方?3.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4.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5.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6.两次高考被顶替者苟晶多年前已知被顶替,为何现在才频繁发声?首先说一下,苟晶其实是一直都在说谎的,乃至到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对万千网
1.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2.不简单!农家女16年前被顶替上学这件事,有哪些细思恐极的地方?
3.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4.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5.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6.两次高考被顶替者苟晶多年前已知被顶替,为何现在才频繁发声?
首先说一下,苟晶其实是一直都在说谎的,乃至到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对万千网友的质疑,苟晶本人一直没有正面回应。而这件事情的真正原因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求证。至少,苟晶的怀疑,以及她的很多说法是不可信的。
我们来说说,苟晶怀疑自己早就被选中,她被顶替是不是早有预谋这个问题。
按照苟晶自己所说的,她一直怀疑自己是早就被选中的,当然这只是她个人单方面的怀疑。而且,大家最初也是站在了舆论的风口,偏向于受害者(苟晶)的所言所语。可是,直到有一天很多人发现,苟晶所说的话,存在着很多的疑点。随着有关部分的披露,苟晶之前所说过的很多话,都被打脸了。
相关部门根据苟晶的怀疑,调取到了她当年考试的成绩。当年山东的高考满分是900分,而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苟晶却只考了500多分。也就是说,她考的这个成绩根本就是没考上大学。可是苟晶之前,却一直营造出自己是学霸的氛围,这也是大家怀疑她骗取大家同情的开始。
苟晶怀疑自己早被选中,这句话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当年苟晶在看到自己的成绩之后,是直接选择放弃了填报志愿的。待她放弃了填报志愿以后,他的班主任邱老师,才借此机会让自己的女儿顶替了她的名额。这里,邱老师虽然存在让女儿顶替别人的事实,但是邱老师的做法并没有耽误苟晶的前途,这是真实存在的。
此前,苟晶曾一再披露,邱老师曾数度出现在他们家,也曾给他们家送礼,并打听她目前的住处。苟晶称,当邱老师得知自己的住处时,还带上了一帮人来对她围追堵截。其实后来这些事情也被逐一证实,事实是邱老师确实带来了一帮人,那帮人不过都是邱老师的家人,他们之所以来找苟晶,只是想要把当年的事情说清楚的。也不存在所谓的,堵着苟晶,给她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从这件事情中我可以看出来,邱老师是利用了苟晶放弃的一次机会。说白了,就是邱老师把苟晶没有填报志愿的资格,借用了一下,仅此而已。且后来邱老师还给苟晶写过一封信(这是苟晶自己说的),那时候的苟晶就已经知道老师女儿顶替她的名额,她也从中得知了自己读的是中专。而那次机会是苟晶早就放弃的机会,可却被苟晶说成了是她老师的女儿,顶替了她读北京的大学的梦想。
因此,从苟晶所说的一些谎言来判断,顶替高考这件事,并不是早有预谋的。
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高考顶替案例有哪些如下: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像陈春秀这样的草根人士,他们无论在学历、经济能力还是社会地位上都没有优势。他们靠着自己的努力,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境遇。有时候,努力并不一定就可以改变一切。作者为我们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有时候一个身份的改变,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轨迹。
陈春秀的故事
2004年,一个叫做陈春秀的年轻女孩,来自贫困的家庭,参加了高考。尽管她努力了很多,结果只考了546分,比本科线低了3分。父母劝她复读,但陈春秀认为这样做会让家里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于是她决定不去复读,填报了山东理工大学的大专,作为自己的高考志愿。
然而,在她的同学们都纷纷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陈春秀却没有收到。她认为,自己应该是被录取了。直到16年后的2020年,陈春秀想要参加成人高考圆学历梦,才在学信网上发现自己早在2008年已经毕业了,并且查到的学历是本科毕业,毕业学校和她填报的山东理工大学一样。
陈春秀无法理解,为什么她当年的高考成绩离本科线只差3分,却没有上到大学。她一次次地被学历拖累,生活也就一直没有起色。这个不公平的待遇,让她倍感委屈和无助。她去了教育局咨询,却得到了无解的答案。
为了让网友帮助自己查清楚事情的真相,陈春秀发表了自己的遭遇。在大家的关注下,真相逐步浮出水面。原来,有一个叫陈萍的女孩,她与陈春秀同一年高考,只考了300多分,偏偏她的父亲是公务员,她的舅舅是审计局的一位大领导,让她有了上大学的机会。
陈萍的父亲利用关系,把陈萍“代替”了陈春秀上大学,把陈萍的大学照片和陈春秀的身份证号匹配在了一起,最后顺利让陈萍代替陈春秀上了大学。
陈春秀的苦难
1、被代替的人生
陈萍代替陈春秀上大学,让陈春秀的人生轨迹发生了不可挽回的改变。陈春秀的成长道路被代替的身份彻底扭曲,她只能做一些凭借本领得来的劳动力工作。为了生活,她做过小餐馆服务员,做过工厂打螺丝的,也做过销售员,但是生活却始终没有改善。因为学历缺失,她被人歧视,她的人生被默默改写。
2、遭遇不公的委屈
当陈春秀知道自己被代替的时候,她感到了无尽的委屈。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落榜了,可想不到是因为有人用她的名字上了大学。这件事情让她20多年来的人生都受了限制,她曾想过再读书提升自己,却因此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待遇。
3、生活无助的无奈
陈春秀曾身体力行地证明自己,但她的命运却被改变,前途也因此被限制。16年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早已被代替,而且无法挽回早已经走过的时光。童年的梦想被打破之后,她只能沉默的忍受生活的苦难,无助和无奈充斥着她的心间。
不简单!农家女16年前被顶替上学这件事,有哪些细思恐极的地方?
根据媒体报道,近两年的时间内,山东省各高校排查出共计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进入大学就读,并且取得相应的学历资质。
事件警醒:竟然会出现如此庞大的数字,这让大多数的人都惊呆了,从刚开始的一两粒,再到现在242例,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光一个山东省就能够排查出来200多人,那么其他省份乃至说全国范围之内呢?是否还有更多的人存在冒名顶替的行为,其将后果可想而知。这不得让我们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宁愿冒名顶替,都不愿之前努力学习,或者以复读的形式而为自己争取就读大学的机会?
最主要的情况还是现在有很多的人正走在灰色边缘:
①:冒名顶替存储的代价过低,甚至于说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
②:金钱利的驱使导致了灰色边缘就存在漏洞;
③:教育制度不方便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高校管理和录取的程序不够严谨,并没有做到100%的完善。
问题本质:从2018年到2019年进行的清查工作当中,共涉及到14所高校,273人在清查当中被公示,其中就有242人涉嫌冒名顶替进入大学,其冒名顶替者获得的学历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其中,山东某所高校就涉及了130多人冒名顶替。时间如果是在2002年到2009年毕业的话,那么我们需要再往前推算四年,也就是1998年到2005年才入学,如果问题出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还是能够被看清楚的。
因为当时的环境缺乏一些信息化智能设备,所以导致学生会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
问题分析:以前上大学是否能够录取,基本都是以录取通知书为主,有很多的学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者中途被他人截留,那么可能就会导致自己出现没有被录取的?错误认知?。
但是如今这个时代,所有的信息都在电脑上,可以查阅学生进入大学录取通知书,基本也是没用的。
还记得送孩子去上学的时候,录取通知书压根就没带,都同样能够进入大学,这就是当今信息进步的证明!
同样对于冒名顶替者,必须要从重处罚,因为他改写了别人的一生,实在不可原谅。
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细思极恐的地方太多了!16年前,陈春秀高考?失败?,错过了大学梦。16年以后,为了圆自己的大学梦,陈春秀选择了成人高考。结果,陈春秀在报考的时候却发现,有另一个?陈春秀?已经有了专科学籍档案。也就是说,陈春秀已经不能够再报成人高考。经过一番查询,原来陈春秀当年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却被陈某某冒名顶替!现如今,陈某某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而陈春秀只是普通的农村家庭妇女,两人的命运天差地别!这一起高考冒名顶替事件,至少有3个细思极恐的地方。
首先,陈某某如何拿到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是直接寄送到家里,第二种是直接寄送到学校。不论是哪一种寄送方式,令人匪夷所思,陈春秀都没有拿到通知书。但陈某某又是如何拿到的通知书?如果录取通知应该寄送到陈春秀家中,陈某某是如何半路?截胡??
如果录取通知书是寄送到陈春秀所在的学校,这里面的?猫腻?更大。为何学校能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给到陈某某?陈某某使用了哪些手段,其中陈春秀所在学校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其次,是谁告知陈春秀没有被录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陈春秀必然知道了自己的高考成绩。但为何在知道自己高考成绩的情况下,才能够相信自己没有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是不是在这其中,陈春秀被某些人骗到了。可以想见,这不仅仅是冒领录取通知书的问题,还需要编织一个巨大的谎言,到底何人能够做到?
第三,陈某某不仅冒领了通知书,又如何更改户籍资料与身份证?这不仅仅是冒领录取通知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还需要更改身份证与户籍资料。从高考结束,再到9月份开学,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要完成这一系列操作,是不是非常神奇?这里面不仅仅只是违规问题,必然存在着大量?以权谋私?的违法问题,是不是应该一查到底?毕竟,陈春秀的人生被彻底改变了!
第四,高校、工作单位的审查难道形同虚设?不论是高校,还是工作单位,都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身份审查制度。从陈春秀被冒领录取通知书这件事来看,不论是高校,还是用人单位,都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试想一下,在当时互联网还没有普及的情况下,有多少陈春秀呢?
最后,希望陈春秀事件能够得到完美的解决。趣评建议,山东理工大学给予陈春秀再次上学的机会!
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有,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
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扩展资料
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民网-山东通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
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高考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最近?陈春秀、苟晶莹先后被冒名或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引爆舆论,目前,苟晶事件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处理了15名有关人员,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的调查结果尚未揭晓。高考顶替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一、侵权责任
在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从民事责任承担角度来看主要需承担侵权责任。
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往往需要运用到被侵权人的?姓名?,将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所谓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侵害姓名权是表象,更重要的是通过侵害姓名权的方式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高空冒名顶替者通过实施冒名顶替行为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
前有被誉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值得关注和借鉴。1990年,陈晓琪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1998年,齐玉苓偶然发现了陈晓琪的冒名顶替之事并于次年1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齐玉苓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被告应停止对原告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并向齐玉苓赔礼道歉,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二、刑事责任
1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冒名顶替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使用被顶替者的姓名和身份,由此其往往可能需要伪造、变造身份证等能够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
冒名顶替者为达到顶替的目的,可能伪造、篡改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国家公文或证件的,该行为可能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贿罪
冒名顶替者在实施冒名顶替行为时往往需要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如果在此过程中,其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以达到谋求顶替目的,其将因此行为触犯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4 受贿罪
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在冒名顶替事件中向顶替者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将因此触犯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两次高考被顶替者苟晶多年前已知被顶替,为何现在才频繁发声?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政府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
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苟晶早已知道1997年高考成绩被班主任女儿顶替,却没有提出异议,更没有向教育部门举报。顶替事件过去23年才站出来说自己两次高考成绩都被顶替,还多次举报要让相关人员得到制裁,可23年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这时候才举报追究责任我觉得不仅仅是顶替这么简单,估计另有蹊跷。
01、2003年班主任曾上门道歉,苟晶却没有及时举报苟晶这么久才举报高考顶替事情,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早在2003年她班主任已经上门道歉,承认是自己女儿顶替了她高考成绩上大学。那么她当时为何不举报班主任?我相信当时举报就算不能恢复学籍,也能得到相应赔偿,班主任和她女儿也会受到处罚。至少他女儿工作和学籍是保不住的,看陈春秀被别人顶替上大学就知道。顶替者不但被取消学籍,还被开除原单位职位。苟晶也提到自己在2003年忙着照顾孩子,没时间处理自己被顶替事情。我觉得这个完全是个借口,自己家庭还有父母老公,照顾个孩子根本不是难事,至于自己电商生意,完全可以错开时间打理。既然在03年时间选择了沉默,那就证明自己肯定得到一些补偿。当然这个只是我个人推测。
02、这次举报苟晶不要道歉不要补偿,只要求相关人员得到制裁这个高考顶替是在1997和1998年,要说找到当时操作这个顶替相关人员,其实难度不大,高考是谁改卷都能查得到。但说要制裁,你都时隔23年才举报。这些人员退休的退休,离职的离职。这个要怎么追究责任?不要道歉和补偿当时为什么不举报,2003年时间举报不是比现在更好吗?取证也容易,班主任都亲自上门道歉,这个就是一个最好证明。非等到2020年才举报,以前没时间,现在她就有大量事件周旋这个事件,这种理由太多漏洞,涉及到自己人生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居然说自己没有时间去举报这些人,反而推到23年后就开始算陈年旧账。这里面要说没有其他原因,换谁都难以置信。
03、苟晶自称不是单为自己发声,是为所有被顶替受害者发声这个也是在陈春秀高考成绩被顶替之后苟晶才举报的,但和陈春秀区别在于,陈春秀想恢复大学学籍,圆她大学梦。苟晶就不一样,从头到尾都没有要求学校恢复她学籍,也没有明说要顶替者被单位开除职业和学校取消学籍。甚至连班主任再次上门道歉和赔偿都不需要,就一个要求:想要暗箱操作的有关人员得到制裁。她希望通过这次举报,让所有被顶替受害者都出来表态。要让那些顶替者和操作人员都得到应该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