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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考规定,16年高考改革方案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如下,具体内容请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网。2016年安徽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
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如下,具体内容请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网。
2016年安徽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3.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1)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3)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此外,经教育部审定,省体育特长生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
2016年 陕西高考加分政策 如下:
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发布《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高考加分项目再次减少。2015年,陕西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下延10分投档。在奥数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等比赛中的获奖者,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者,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者,今年不再具有优先录取资格,仅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作为参考。
相关规定全文如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
1.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其获奖项目计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第五十七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
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
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第五十九条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十条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
第六十一条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加强宣传工作,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应通过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向社会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填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
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仅依据考生志愿、还是依据志愿并参考上述申请表,由招生院校决定。定向就业分数线、定向计划管理等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普通高校定向就业生录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